公司縮編求生存是難免的,但還要良好的社會福利措施,失業保證金、福利金等機制的配合。

......

工會談判的時候,也許姿態要高、聲音要大,但是到一個程度,還是要在公司可以生存,股東能夠獲利的情況下,為同仁爭取最大的福利,並且要懂得「柔軟」與「妥協」,不管談的時候是如何的氣焰高張,但是下了談判桌,回到公司裡仍舊努力的為雇主工作,而且還要做得更好!

但是在台灣,有一個很特殊的情況:一旦工會成立,工會裡的幹部很快的變形成另外一個特權組織,沒有將公司的進步做為前提,反而利用機會不斷要求,雇主為了平息紛擾,於是多半會先給些甜頭,有了這些好處,他又創造了新的惡勢力,就這樣惡性循環下去。這樣的狀況,通常都是在一個「姑息」的環境中產生的,而很可惜的,台灣的整個大環境正充斥在這樣妥協姑息的氛圍當中。

我這樣說,並不是在鼓勵企業不照顧員工,因為一個不懂得照顧員工、留住人才的公司,根本就沒有生存的條件,更遑論競爭了。

培養競爭力有時是很殘忍而現實的,我不希望用赤裸裸的事實明示雇主應該如何如何、勞工應該如何如何,可是當我們每一個年輕人都知道,只要不兢兢業業工作,隨時都有失業的可能;在被淘汰的時候,我也可以坦然接受,重新再找到新的出發點,這才是競爭力的開始。

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~ 摘自嚴長壽"御風而上"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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